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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超敗家就是因為Snoopy啦!!!!

情人節、除夕、初一、初二都七早八早就要去7-11排隊買77元,真是勞民又傷財,只能說"愛丟啊卡慘死"啦!! @︿@

情人節那天七點起床,可憐的一輪也得跟著起床,載我去7-11買東西,買了兩杯超貴的星巴克(NT90/2),得到一張情人節特別版,算是我的情人節禮物囉。

買的這兩杯咖啡,就拿來配我前一個晚上做的香蕉蛋糕剛剛好。我們買了一杯焦糖瑪奇朵跟拿鐵,一致覺得拿鐵比較好喝溜。


總共做了三大四小的香蕉蛋糕,我們兩個留了一個當早餐吃,其他的就拿去請同事吃了,同事沒吃過我做的蛋糕,吃完竟然給我開始點菜下訂單。


再看看啦,等哪天老娘有心情有時間有材料時,再考慮考慮要做什麼啦。


食譜在這裡:[愛在廚房]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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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nf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